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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与文明进步

2007-12-28 14:42:55

废除死刑与文明进步

 

张源侠 www.soonup.com

 

         死刑在中国是一个几乎雷打不动的老观念,“以命抵命”这么简单的理还值得怀疑吗?大侠在美国11年了,对西方社会推动废除死刑运动,常嗤之以鼻。今天早上起床看新闻,看到巴基斯坦女强人贝布托被暗杀,第一个反应是:“唉,那个女人早知有此一死,还要玩政治,何苦呢?”

后来看到暴民发泄怒火烧汽车的报道,又读到巴基斯塔即将限于血雨腥风的评论,再延伸出去就是那个病拉登的恐怖组织,突然心中有很难受、悲戚的感觉。所有的这些主题都围绕一个死亡主题。而面对死亡的解决方法呢,还是死亡,于是自然联想到死刑。这个用所谓正义的死亡来执行对非正义的死亡,其本质还是“死亡”。

同样是死亡,却分出正义与非正义来,但事实上谁是标准的正义法官呢?以人的自恋性和生存进化养成的弱肉强食原则,正义永远是在自己一边,结果呢,所谓的正义根本就不可能是绝对的正义,因此,死刑必然被混沌与正义与非正义标签之中的人类所滥用。

人类历史上这类颠倒黑白的互相动用死刑的所谓正义,其产生的结果便是仇恨与仇恨的恶性循环。二战中被希特勒用他的种族正义判处死刑的百万犹太人的后代,在以色列那块土地上用他们的祖籍正义发动战争驱逐巴勒斯坦人,而巴勒斯坦人用他们的领土正义对以色列人展开自杀攻击,一心帮助以色列人的美国人惹恼了一个沙特王国的富豪,这个病拉登不可思议地把美国最雄伟的世贸姐妹楼毁于一旦,而美国不惜总统不惜发动战争,把旁边看热闹的伊拉克傻大模总统擒于地窖,而伊拉克的新正义政府很正义地吊死了那个过去最正义的老总统。不惜动用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力试图消灭世界上所有恐怖分子的不惜总统,一觉睡醒,发现他在反恐前线的民主正义朋友贝布托还是无奈地死于不惜总统心中理该不属于人类的恐怖分子手里。

这个世界就处于这么一个你死我死的死亡怪圈里面,而法律的死刑在本质上就是这个死亡怪圈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死克死,以死阻死,人类在这个怪圈走过了多少年呢?如何破解这个死亡怪圈呢,想到这里,才突然明白,联合国最近通过的废除死刑倡议,竟然是非常文明的解决人类脱离死亡怪圈的一点可贵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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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tao211发布于2008-04-22 18:31:37
坚决不赞成废除死刑,什么时候,哪个国家都一样.对敌人的慈悲恰恰是对已方的不负责任,是一种软弱
没了剥削,大概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就可以没有死刑了.

[ 本帖最后由 swtao211 于 2008-4-22 18:40 编辑 ]
雪狼发布于2008-01-02 15:14:09
不谈政治,就死刑本身来讲,在中国还是需要的.极少数人脑子里确实没有法制观念,为所欲为,如果没有严厉的法制约束,会给遵纪守法的不公平待遇.
心意发布于2007-12-30 13:57:15
死刑是社会发展中的产物,根本原因是社会不公造成的,美国民主吧,它在伊拉克阿富汗杀死平民少吗?北欧相比好,那也是暂时的,只有大多数人真正公平,死刑才会越来越少.:
中神通发布于2007-12-30 13:40:26
要改变死刑观很不容易,自以为心胸开阔的大侠对死刑的态度也是刚刚转变过来的。人的思想很奇怪,有些自以为是的铁律,一转身发现居然是矛盾百出的歪律,但过去却根本体会不到。
sean_tkd发布于2007-12-29 21:55:07
几千年的传统了,在人心中的地位根深蒂固,中国需要在发展多少年成为经济强国,并与世界文化完全接轨了,才有希望改变这种传统

再者,我个人觉得,不变有不变的必然性,历史的发展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shcl发布于2007-12-29 19:22:17
现实中所谓正义从来都是强大一方的正义~~~~~~~
话说 我国离废除死刑貌似还有段不短的距离 ~
kilua发布于2007-12-29 16:28:55
我自己耳闻目睹,中国的官僚阶级确实是把民众当成刁民贱民来整治的。。。
中神通发布于2007-12-29 09:31:57
志远兄弟说“不赞成在中国废除死刑,死刑对犯罪分子还是有一定威摄的.”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赞成在中国之外废除死刑”吗?

一个问号?难道中国人都是刁民,非得用死刑威慑?

第二个问号?那些废除死刑的国家的罪犯都是被什么威慑住的呢?

因为死刑的必要性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沉淀的那么深,所以要一下子转过来是非常困难的,但死刑的在中国历史上的恐怖性,大家可能都健忘了。

株连九族是历史上著名的死刑判例,而相关的酷刑不过是死刑精神的现实延伸,这个死刑精神再延伸到日常生活,便是你死我活、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
wangbb99发布于2007-12-28 22:45:15
我最怕中国人读了洋法学博士后,回国照搬!!
如此则国危矣!!!
顶尖洋法学专家评中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认为没有与国外法学接轨,与司法基本原则背离。
但是美国的“诉辩交易”制度,又走的何其远矣!简直就是走一万步笑走50步的人。
其他诸如此类的林林总总,纠缠于此其实是忘记了法学就是让大多数人活得更好的一门学问。
手段与目的关系,不可颠倒。
武痴客的个人空间 武痴客 发布于2007-12-28 19:19:32
古人云:乱世用重典!可是我现在确实分不清是乱还是治,当然时代在进步,文明在发展!
wing93发布于2007-12-28 18:53:43
有些人活着比死了更痛苦,所以活着是需要勇气的,政治的东西我不懂,但贝布托是个勇敢的女人。想到那些新年会不了家的美国兵,布什更需要有活下去的“勇气”。
志远发布于2007-12-28 15:19:15
不赞成在中国废除死刑,死刑对犯罪分子还是有一定威摄的.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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