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人是这样长大的

    2007-09-15 00:29:12


    (一)童年时光
          
    曾几何时,我是一个内向而乖巧的女孩,出生后就开始寄人篱下,因为要靠亲戚们施舍生活,我特别敏感。从小念书排年级第一名,到小学三年级后随着远在外地的父母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城市农村的频繁转学使我没有了同龄的朋友,于是我选择了以书为友。对着书本我会入神,对书本中描写的那些悲欢离合我会黯然感伤,为自己也为那个被别人构思出来的人和物。所以我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写出美丽的文字,渴望着能让更多的人与我取得心灵深处的交流。
          
    偶然,与爸爸一起的插队的一个叫叶辛的叔叔在生产队开会时见到我。爸爸戏说我是个小书虫,叔叔说光看书不好,要我散散心去看他写书。我听了暗自高兴,以后经常去他那儿看写书,问些我自己都忘了的事情。就这样,我和叔叔成了忘年之交的好朋友。但没过几年,爸爸调到安徽黄山去工作,于是,我又回到上海念中学了。

    (二)轻狂年代
          
    那以后,我写了好多好多信给叶叔叔,却杳无回音。我没几个朋友能诉说衷肠,无奈之下只能学舒婷、北岛、王蒙写小诗解闷。我想在叶叔叔埋头苦写那些日子里,自己也在乱写一气,还有我办校刊,交笔友,有些无法无天的嫌疑。好在能直升重点高中,老师表扬我,同学羡慕我,可是上海的亲戚们却不屑一顾,一纸书信将我告回到安徽父母亲那里。啊!我这个文学青年受到第一次重创,可我不会一蹶不振。

        我到了父母身边——安徽,然后继续写作,更近乎狂热地办校刊,组织文学社,满怀热情的我一发不可收拾。参加各种笔友聚会,我锋头更健,父母的头开始疼了,反对声也越发高涨起来,什么考大学要前途……我茫然不知所措?父母看见我不高也不算低的分数,开始数落、愤怒,看见自己的稿子被爸妈焚之以火,十六岁我将无诗这曾成为我的绝笔,结束这一切。
          
    我孤独极了,又无法有感而发!人在孤独的时候通常是这样吧!尽管孤独是无须依靠他人配合的,如同看《瓦尔登湖》里的梭罗,孤独地体会自然与人的完美,然而,最后还不是一样耐不住寂寞,重食了人间烟火。

    (三)我的红尘路
         
    大千世界中有着太多读书以外的娱乐,令我找到了惰笔的借口,让我失去了写作的激情,兴致消沉的我步入艰难度日的红尘中。

          立刻父母回到上海后的日子,
    因为没有更高的文凭,我无数次失业;因为没有赖以生存的金钱,我无数次搬家。我摆过地摊卖卡片、卖头饰、咖啡厅收银员、服务生……;我几乎做遍了所有的职业。我尝到喧闹的城市冷漠的人情,无数次我看着华灯初上的外滩,潮涨潮落的黄浦江,淋着江南的雨,我乡愁起我的云贵高原,皖南山水。于是,我尽力考上了导游,游历大江南北,饱领各地风情;靠着不错的学习基础我考上了上海的一所著名的大学,凭着大学文凭和工作经验,我从此步入报社、证券公司,加入到小资的行列,成了上班一族,做了白领拿了高薪、穿过名牌、也吃喝玩乐过了,还有时还无病呻吟,做状细致而幽雅……

          
    一才女被现实慢慢的残酷扼杀了?有的人容易得到同情和宽容,我知道自己不属此范畴,我厌恶任何令我无法安于现状的因素,我只能装做没看见。不过也不作讴歌太平盛世的诗,粉饰阳光灿烂的画!我不是什么文人墨客,我清楚地知道疯子怎么会当街大笑,流浪汉是怎样抢夺面包,痛苦的人不是就该痛苦的,胜利永远属于战胜了困难的强者。

      
    (四)成熟的味道
          
    如同一个漂泊的旅人终于在大漠里看见了缕缕孤烟,哪怕那只是海市蜃楼。纯粹的理想游离与现实与梦幻之间,在独守那一份沧桑的刹那间,憔悴雕琢上韶华的形骸。在记忆的年轮上,文字永远不会老去;在时间的洗礼过后,共鸣终会逐渐产生。一切逃避,所有呼喊都让它随岁月流逝!

          
    回味自己的种种阅历,确切地说我长大了。生活已成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在每缕阳光照到我的小屋前,我只为做一良家妇女而日复一日地拉开窗帘,迎接每一个清晨的来临。多少个春夏秋冬的夜晚,一个三楼阳台改成的书房里,有个小女人在沙发里、电脑前,缓缓抒发着细细情怀。热衷于上网交笔友和投稿,难得也看到有写满好话的帖子,在Delete Ctrl+S Ctrl+C Ctrl+V中,学会了现代的写作方式,感觉自己并不至于混混噩噩,安慰自己的借口仅此而已。

        
    事至今日,我那个忘年之交的朋友:叶叔叔,一举成了作家协会的主席,著名作家;而我也成了家,为人妻为人母。在他到处做报告、出席笔会,频频亮相在电视里的时候,我也在忙着上班下班,给老公孩子洗衣做饭,还经常一边仔细跪着擦着地板一边小声唱歌。遇到孩子不听话,老公晚回家时,我也会不高兴的抱怨几句……那个梦想当作家的女孩子,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女人,一个被现实所掩饰梦想的小女人。

  • 鞋子与幸福

    2007-09-15 00:24:07

     

         记得15岁以前,自己还没有收入,和我的祖母相依为命,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几乎全是父母寄来或邻家送的,几乎穿了18年的鞋子,而且大多数的是各个时期的鞋子,甚至穿过祖母少年时期留下的,可以这么说:说白点是穷,说高雅点是有节俭的传统美德!

       18岁那年我第一次工作了,(浦东公园即现在的东方明珠)第一个月工资为自己买了一双当时很流行的鞋子,红得象火一样,鞋跟很细小,象一根小拇指点在地上,与地面接触的是一个铁钉,走到哪里都发出与众不同地铿锵声。穿这样的鞋子很需要一把力气,你想,这么纤小的一个支点要支持几乎全身的的重量,走路是多辛苦的事情。而那是青春,突然自己象变了一个人一样,喜欢花衣服、喇叭裤,喜欢把头发弄卷,喜欢涂点胭脂和口红,包括喜欢火红的高跟鞋。看那个年代的照片,很难相信那个就是我自己,一个俗气的少女。18岁包含了许多幻想,也伴随着无人能够了解的寂寞,18岁的我,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那时候的心态,我想一定是妄图得到一些关注的,人生还是空白,在没有其他资本可以炫耀人前的时候,我想年轻漂亮穿着鲜艳也许也是成为焦点的理由,结果事实证明我的想法错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感觉竟然是单恋,而且未遂。我鼓起勇气去向一个英俊而成熟的男士告白,他找了很多种理由推辞,“我们年纪相差那么远,你长大的时候我已经老了,你会失望的”。我说不会的不会的,我欣赏你现在的样子,也欣赏你老了的样子。而他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他把女友带到我面前,居然是个不美丽的女子,脸上无脂粉,衣服也很素淡,与我更大的不同就是她有着一肚子的学问!当他们手拉手走出我的视线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我更喜欢这样的女子。

      

        这就是胭脂口红、漂亮衣服、火红高跟鞋留给我的故事。

                     

        接下来的岁月,我喜欢黑布鞋,这只有在上海的小花园布鞋店和北京王府井百货大街上才能见到的手工制品,浅口,黑色布面白色布底,鞋底千针万线,当然与传统的布鞋略有不同,鞋底有一层橡胶,可以穿比较长的日子。这让我想起小时侯祖母给我做的绣花鞋子,缎面,有鲜艳的牡丹或绣着的小老虎。这些手工的东西,总让我想到他人的辛苦和温暖,就这样不记得在王府井和小花园买过多少双这样的鞋子了,因为现在的工艺总有些粗糙的地方,鞋底并不是整张整张坚实的白布,而是一些布匹的边角料,一样的千辛万苦,却是将碎布缝在一起,很奇怪的想法,对布的节约,对人工的漠视。直接结果是:让我和象我这样这一族布鞋爱好者,不停地消费口袋里的人民币。我买的布鞋不夸张地说也快接近50双了。

                     

      可以见得,那是一个比较长的日子,那些年我喜欢真丝或丝绸面料灰色的衣物,比如米白色的大绸衬衫,长到膝盖的黑色的双绉丝、长到脚背灰色绸缎裙子,脚下一双黑圆口布鞋。脸自然也是上帝本来给的脸,头发一年一年留下去,最长的时候,头发也到了腰。身上没有一点点的化学东西,那些年名牌衣服名牌鞋子法国化妆品赚不到我一分钱。正是崇尚自然素朴的年轻时代。

                     

      正是忙着与人恋爱的时代,甚至坐咖啡馆,听音乐会都是差不多的装束。要么黑白色要么深浅的咖啡色,布料不是棉麻就是丝绸,打开衣橱或者旅行箱,颜色布料都大同小异。要加以说明的,那些年在上海的时间很少,大多要到过中国年才回来,几乎一年四季在外地,做导游,跑场子唱歌,学习,工作在大好河山及不同城市之间,别提多迤俪了,旅行箱里总背了很多双布鞋。

                     

      那些年那些与众人不同的装束,包括布鞋,为我赢得了很多人的注目、欣赏和恋情。

                     

      有时候想想自己也不过是个传统女人,固守着要所谓从一而终,安份守己的思想。想如果嫁个瘸子拐子也跟一辈子的念头从没有想过,到现在半老去,终于有点遗憾,人生若不是如此过,虽然命运并非很糟糕,但年轻时候不充分爱和被爱,哪个年龄才做?

                     

        大学毕业后的那年,终于答应了一个朋友的邀请,结束了一年又一年的游荡漂泊,回了上海开始了正常地上下班生活。

                     

      记得那年正好25岁了,以为18岁是一个开始,25岁是一个结束,牛仔裤、布鞋、大衣大裤被我统统送了出去,觉得自己老了,接下来的岁月应该不适合这些道具了。

                     

      应该穿些什么,真让我很费思量,因为我已经习惯休闲装,那种走过在万水千山的装束,那怎么样做一个上班族的着装?苦思冥想之后,只能破财买回一大堆套装,配常规的浅口皮鞋。在这些年我深刻地感觉人民币之重要,一件西服质地剪裁制作的好坏,皮鞋的合脚舒适程度几乎完全是人民币决定的,蹩脚的东西,穿在身上,怪诞、别扭,尤其是皮鞋,劣质低价的货色只可能反复磨砺你的脚,甚至磨损出血。为了皮肉不受苦,只能让那些黑心的商人赚取暴利了。结果是左手来,右手去,每月没有一分钱省得下。

                     

      人生中经常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在28岁那年,我的一位10多年的暗恋的成熟男朋友最后成了我的爱人。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以前的人生,真是如梦幻烟云,短暂到不能天长地久,不重要到随时可以失去!而只有这件事情的发生和继续的过程中,我有长相斯守的强烈愿望。于是他的愿望在我来说象圣旨。我又变成了一个典型的恋爱中的女人,长发、裙短、合身的衣服配上细跟鞋……

                     

      我在一年一年变,同事朋友看得眼花。

                     

      寻常人回家就换上了拖鞋,软软的鞋底鞋面,一日劳作脚底也会疲劳。家是让人放松温暖的地方。自然少不了它。

                     

      与爱情相比,我人生更多的时间是花在写字上的,过去没有电脑的时代,家里成堆的字纸,后来东南西北我都带着一本本笔记本,再后来现在每天10小时以上在办公室或家里的电脑前,比分给爱人孩子的时间还要多。而现在更喜欢拖鞋,夜来时,除去坚硬的皮鞋,换上一双软底拖鞋,与电脑直面,开始过自己作家梦的瘾,让自己脚处于最舒服的状态,不为了女文职形象,也不再为北方森林、东面山、西面寺庙、南方海那么奔波,也不需要取悦谁,电脑前完全自我完全纯粹,就一双拖鞋……

                     

      人生也就是那几双鞋子,与人恋爱一双高跟鞋,走南闯北一双双的布鞋,朝九晚五一双皮鞋,夜来一双拖鞋,走回自己灵魂身边。

                     

     "菩提本无树"世界上没有"幸福"这件东西,而内心,在那个无可形容的地方生有无可形容菩提与幸福。 西谚说,穿一双合适的鞋,去往那个叫幸福的地方。

                                                                                                                             

     

     

  • 心情涂鸦——怀念卓卓

    2007-09-08 23:25:40

       她不是一个开心的孩子,她喜欢做的事和所有孩子不一样的,在黑暗里发呆,黑暗让她觉得喜欢,好象是妈妈的怀抱。在那里温柔的睡着,不用怕天亮时,听见这个世界上那些毫无意义的喧闹。

     

      她不是一个沉默的孩子。因为她喜欢唱歌,她感觉周围没有任何眼睛会注视她。所以可以随心所欲地唱自己的歌,知道没有人听的懂,只要你唱歌,天上的菩萨就可以听见的,我也唱,唱的是好久以前,记得有个老人教她的歌,那种歌是菩萨生日时,我们唱的,菩萨会保佑那些为她唱歌的人的。

      

    她不是一个爱哭的孩子。都说看不见她的眼泪,她真的不爱哭。虽然在想爸爸妈妈的时候眼睛会很痛,可是她绝对不哭的。因为大人们不喜欢爱哭的小鬼。

      

    她不是一个孩子。因为她说她也已经是大人了。大人们说如果当一个人长大了,就可以不需要爸爸妈妈了。

                     

      童年时有个朋友,她是个盲女,叫卓卓。在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感情不好,她被作为垃圾一样在亲戚间丢来弃去。甚至有好长一段时间她最好的朋友就是条小狗。小的时候,因为想妈妈而哭泣的时候。外婆就会打她,说妈不要爱哭鬼,所以才丢下她。所以牢牢记住的就是自己不能哭!否则妈妈会不来接她的,在她的世界里,母亲就是全部,母亲是唯一会救她的神。所以在她就从来不哭。直到一天,她听见她唯一的朋友,那条狗被刀捅入的惨叫声,她忍不住哭了。那是她最后一次哭,至少在以后的日子里,没人再看见过她的眼泪。在她外婆家她总是面带微笑,但也从不和任何人说话,包括照顾她的阿姨。她最喜欢的事就是在黑夜里看着黑暗的世界发呆。

     

    我很不经意闯进她的世界的,那天是赶集的日子,我们一起在桥头唱歌,后来她抓着我不让走,所有人都吃惊的看者这个被她们定义为乖僻的孩子,然后像看奇迹一样的看着这个孩子。终于她对我哭了,你不能想象那样空洞而灰白的眸子望着你,喊着“妈妈!”哭了,轻轻的抱着她,唱着那首歌菩萨可以听见的歌。 从别人的口中,我知道了她的故事。慢慢的,用“妈妈”做话题,我被允许进入了她的世界,我是姐姐,卓卓是妹妹,在这个世界上除开心中的妈妈,和已经在天堂为她祝福的狗狗,我是她唯一愿意亲近的人。她告诉我们她是怎么样在狗窝里跟狗狗一起吃剩下的饭,是怎么样挨打的时候可以不哭。说的好象是完全与她无关的事,卓卓红着眼却不哭泣,她的耳朵很灵敏,我不想她听见我眼泪的声音。

     

      又一个赶集的日子到了,听说卓卓的妈妈要从贵阳赶来看她,我也疯了似的开心,可是,我听说得到的消息是,卓卓的妈妈不是失踪的,只不过嫁了另外人家,做了别人的妈妈,在跟卓卓爸爸离婚后不久,在她抛下卓卓以后。甚至有很多次,卓卓生病,而她却从来不曾来看她的一次。 面对卓卓的灰白眸子,面对她“妈妈”的呼喊,我们无力语言。

      

    或许找不到卓卓的妈妈还比较好。卓卓阿姨为了卓卓,开始和卓卓的母亲谈判,要她把卓卓带回家。很明显,那个女人没有答应。 这一切都是背着卓卓进行的。 可是,卓卓的母亲却到了孤儿院,只为了告诉卓卓,我不会要你这个瞎子累赘! 在阿姨和那个女人争执的时候,卓卓回到了自己的黑暗小窝。她还在期盼妈妈来接她。 我没有想太多,我只想转移卓卓的注意力,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知道的一切,所以我也好久没去找她。

     

    那天还是赶集的日子,卓卓跳楼了,因为失血过多而离开了她不直到再眷恋的世界。卓卓死了,那年她才七岁!卓卓的小棺材被抬到很远的另一个乡下,她浑身的伤痕让人不忍多看。可是,她不会再痛了,我衷心希望,在天上的卓卓,已经成为了天使,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我笑着,眼泪在微笑中划破我成人的虚伪,然后我开始不可抑制的伤悲。谨以此文纪念卓卓,我童年时代的伙伴,也献给和那些还在这个世界流泪的孩子们。

  • 第四者日记——过去二

    2007-09-08 23:20:43

    小时候,对乡下的孩子来说,我是个城市里来的孩子; 对城市里的孩子来说,我是个乡巴佬,我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杂种,其实这也不重要。反正有一点很明确。我就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但好歹我和被寄养的不同的家庭间还有着基本的联系,即:那种靠血液流传的关系。而我,身上流着一种叛逆的血,所以,我应该是被排斥的人。

     

    在城市的弄堂里的孩子们经常聚在一起玩,可是他们会讥笑我是个外地佬,而且因为我跟奶奶住的,而我的奶奶是远近闻名的疯老太太,因为她是旧社会的大小姐,因为文革跳了黄浦江,被救上来后被人称为“神经病大小姐”,所以一般小孩是不带我玩的。我常跟我那个拖着好长鼻涕的,比我小一岁的表第玩,他跟他的妈妈也就是我姑妈总是住在奶奶家,那时很简单我说不带他玩了,他就哭得好厉害,鼻涕拖得更长了;我还会策划把他带上公交车到很远的地方,丢下他后独自回家。我的姑妈会骂我,发誓有机会就要狠狠揍我,然后四处宣言我是个坏孩子。等到过年拖我去见探亲回来的父母。我很难过而且充满仇恨。因为那样的话,我的妈妈就会劈头盖脑地恨骂我一顿,很多次都分不出来,我的痛是一种怎样的痛。    

     

    我尽量不去和孩子们玩耍,我习惯,我宁愿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待着,没事看些闲书或无聊地撕着自己身上的伤口结的血痂,肯咬自己的手指。但是这样也不行,我也没有这样的权利,因为那些评论家亲戚们会很担忧地望着我,会告诉生我的妈妈,说我太自闭,这样下去会傻的。所以看见我一个人发呆,他们满脸的愤怒和惊慌,使我内心得到欣喜和安静。他们大家认为我是无可救药,对我彻底绝望,然后任凭我自生自灭了,最好我父母能早点带我离开上海这个地方。

     

      自从懂事起到我上小学,我仍然在奶奶家。后弄堂有个戴老师对我很好,记得她一直带着我去上学,在学校里我是借读生,我努力地象个正常的人一样读书,我甚至比他们更刻苦,我要在老师们面前是一个彻底的另类优良学生,我一次次拼命考,我的成绩总是第一。我的心情因此而愉快,我努力沉积保留这个感觉。对于我的沉默安静和学习使我的那些评论家亲戚们,他们只有在每次发成绩的时候,才会对我有一丝不一样的看法,纷纷拿我给他们的孩子树立榜样!

     

    中学时代有两年半我住在外婆家,借居生涯并没有多久。我住在外婆房间到客厅的过道上,每天摊开和收起张小钢丝床。吃饭都基本是在外婆外公的退休工资,我爸爸妈妈也经常寄些生活费吧。当时小阿姨出嫁了,因为老公在外地上班,一个人常回娘家吃饭,看得出舅妈已经不太高兴,但她绝对是一个不会直接下逐客令的女人。

     

    记得一天小阿姨中班下班回来,把我重被子里拖出来,翻出我枕头下的10元钱,骂我是小偷,我莫名其妙,那是我爷爷给的零花钱。然后,我是不承认错误,辱骂,耳光,下跪。我不服气还手了,那时我阿姨怀孕的。原来是这样我的姨父因此一辈子都会记恨我这个坏孩子。还有我在学校想起自己的不愉快,便会气喘吁吁,即使被送去卫生老师和学校附近的医院夜什么病也查不出……即使,认清形势在外婆家看准舅妈脸色行事及说话,最后一句“不方便留外姓人,负不起这个责任”就收回了我居住的权利,其实那里也确实没有我居住的权利。我很委屈。我没有偷那10元钱,而阿姨不曾给我说话的权利和机会。我知道我也没有什么病,只是有点情绪问题……

     

    多年后,我在偶然情况下才知道,说我偷钱是因为是舅妈的揭发的,阿姨毫不犹豫的就相信了;因为她怀疑我哪里来的钱,因此阿姨就毫不犹豫的相信了。借刀杀人——这是我第一次知道的三十六计是可以这样用的。 

     

    小学期间我回到父母的家,离开上海几千里的贵州,坐火车要三天三夜,然后改坐长途汽车,第四天才能到,那个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山村,名字叫小湾。爸爸是那个乡村学校的校长,妈妈是仅有的几个老师之一,我喜欢那个地方,我们住在公路对面一座小山上仅有的房子里,算是老师的宿舍,远远的可看见周围的农舍,公社和道班对,大概要隔开两三里路吧。我们与公路相隔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河跟爸爸下河抓鱼,开荒种地,一周赶一次集;跟农村里的孩子一起玩放牛,打猪草,爬树采桑果,酸枣,钻刺梨棚,打板栗,农忙时节下玉米地镐草;甚至雨季过后对面山上的磷火都很难忘……还有更难忘的是:妈妈怀孕弟弟,还有弟弟尚在嗷嗷待哺期间,我一直是妈妈煞气的对象,几乎每天都要骂我,说我挑食,撒谎,如何的一无是处,无可救药;我跟其他小孩打架了,无论原因结果都我的错,因为我是老师的孩子,回家后她再骂我打我。我很委屈。打人或者被打都是错的。我该怎么办?爸爸对我的袒护致使妈妈更加的不满,对我的骂打不断加剧,因此妈妈总吵着要跟爸爸离婚……

     

    我不想走。也不想留。也不知道我该住哪里?我很厌倦这样的生活,我怕挨骂挨打,我对死有着深切的崇拜与渴望。我曾经不吃不喝睡了几天,迷糊中听见妈妈的责骂声,醒来时爸爸给我喂水……然后,我深深体会到活在这个世界上人有种情绪——叫做无奈。 

     

        

  • 第四者日记——过去一

    2007-09-08 23:17:09

     我出生的日子是正月十五晚上,十六的凌晨那个时刻。妈妈说算命的瞎子说过的,这孩子命硬,一生坎坷。 外公说送人算了,外婆问,能改不? 瞎子摇头:注定的命,改不了的。

          多年以后,跟一些家人说起这个事的时候。我相信了瞎子的话。虽然那时候我很小,还不懂什么是命运。但是我知道,瞎子不是说谎。他说谎是为了骗钱,但他没有骗我外婆的钱,所以他没有说谎。这种逻辑推理,从我很小的时候用到现在,一直很实用。

            确切的说我没有家。我小时侯在奶奶家和外婆家两边住,生我的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一年或者更久才回我住的这个城市来,我看见他们都有点害怕。我怕的东西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每次他们走时,渡口的告别都使我很不舒服,而外婆整夜整夜睡不着,还不停地唉声叹气。

            据说在我幼儿时期身体很好,但很难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无原因夜里要人抱着睡,二是无原因的夜哭。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原因。外婆外公的弟媳等大人实在拿我没办法,在我的记忆里,很多事都不完整。因为我知道记忆是有限的,我总是会把没用的记忆忘记,很多事也许都忘记了。我记得的是,小时候我发高烧了,家里人抱着哭着的我在半夜里去医院。也就一两次吧,我竟然把体温表咬断,因为怕赔钱就又把我抱回家了,根本没有治疗而我的身体也会莫名其妙地好起来;还有我和表弟因为吃了有老鼠药的油条,最后也没死,这恐怕就是瞎子说的我命硬吧!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只要有人问我谁对我对好的时候,不管他是谁,我都会笑着对他说,你最好了。看着他或她一脸很舒坦的表情,我清晰知道了谎言的威力。从那以后,然后我开始慢慢学会用谎言替代一切的伎俩。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我的所有亲戚们,包括我的父母在内的所有亲人,都一致认定我的撒谎能力强,至今我才明白流言在那时就杀死我了。

           外婆的小儿媳妇是唯一留在上海的小儿子的老婆,她很不喜欢老人其他的子女的到来。外婆年纪大了,那时候的外婆都已经六十多了。说不定哪天就会告别人世。这个二层私房,还有据说外婆不知道放在哪里的私房钱,就是她儿子媳妇所争论的焦点。他们觉得其他子女,女儿嫁人了,就是泼出去的水,出去了就不该再回来。其他的儿子如果要回来的目的很明确,也是因为那房子和钱。

           外婆的钱,我比谁都清楚。她除了房子外的确还有一点钱,是从牙缝中的牙垢上给扣下来那种私房钱吧。不多。就几百。外婆说,她可以自己做寿鞋,寿衣,但是总自己做不了棺材啊!那,是她给自己买棺材的钱。外婆说,老了一辈子,死的时候能舒坦一点就行了。我一直不敢跟外婆直接说,她的小儿媳妇是如何象狼一样想着她的棺材。每次外婆和我说起死,我都会说:外婆,你不会死的,我将来要带着你坐飞机,要怎么怎么样赚钱给她花!那时候的孩子,飞机是最奢华的梦想。我又在说谎了。 但说实话,也不是我认为并非外婆的每个子女都为了外婆的钱。我想我的妈妈,把我放在外婆家,只是为了我在上海有口饭吃,有人照顾我罢了。

     我最大的一个谎言是从外地回到外婆家住的那一阵,编了一个我父母发现一个水晶石矿藏的故事,那种石头晶莹透亮很值钱!骗得我舅妈不惜让舅舅到单位请假带上外婆去外地走了一趟,因为外婆的二儿子也就是我的二舅舅在重庆,三女儿也就是我妈妈在贵州,这样正好花钱孝敬老人家出出远门,去看看自己远在外地的儿女……事后自然外婆的家就再也容不下我了 ,但我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钱,可以让一个人变得象狗一样下贱,狗如果有钱也可以变得有了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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